注冊公司所需要的條件有哪些呢?

閱讀 ?·? 發布日期 2021-04-11 10:51 ?·? admin

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出資全部屬于單一的股東公司。我國《公司法》允許自然人或法人單獨出資設立一人公司,而國有獨資公司也可視為一人公司的一種特殊形式。合資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資是屬于兩個或兩個以上股東的公司。

個人可以注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與其他個人成立有限責任公司。那么注冊公司所需要的條件有哪些呢?

根據《公司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一人公司或獨資公司或獨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東(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即:

()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七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

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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