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 (經濟學名詞)

閱讀 ?·? 發布日期 2021-08-19 08:59 ?·? admin
企業一般是指以盈利為目的,運用各種生產要素(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和企業家才能等),向市場提供商品或服務,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
在商品經濟范疇內,作為組織單元的多種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組織規律,有機構成的經濟實體,一般以營利為目的,以實現投資人、客戶、員工、社會大眾的利益最大化為使命,通過提供產品或服務換取收入。它是社會發展的產物,因社會分工的發展而成長壯大。企業是市場經濟活動的主要參與者;在社會主義經濟體制下,各種企業并存共同構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微觀基礎。企業存在三類基本組織形式: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公司,公司制企業是現代企業中最主要的最典型的組織形式。
現代經濟學理論認為,企業本質上是“一種資源配置的機制”,其能夠實現整個社會經濟資源的優化配置,降低整個社會的“交易成本”。
分公司VS子公司
中文名企業外文名Enterprise繁    體企業注    音ㄑㄧˇ ㄧㄜˋ拼    音qǐ yè
目錄
1 發展
2 辨析
? 法律定義
? 事業與企業
3 英語
4 簡史
? 發展
? 分類
? 性質
5 法規
發展編輯 語音
現代漢語中“企業”一詞源自日語。與其它一些社會科學領域常用的基本詞匯一樣,它是在日本明治維新后,大規模引進西方文化與制度的過程中翻譯而來的漢字詞匯,而戊戌變法之后,這些漢字詞匯由日語被大量引進現代漢語。(與企業一詞在用法上相關與相似的,還有“業務”一詞)
在中國大陸計劃經濟時期,“企業”是與“事業單位”平行使用的常用詞語,《辭海》1978年版[2]中,“企業”的解釋為:“從事生產、流通或服務活動的獨立核算經濟單位”;“事業單位”的解釋為:“受國家機關領導,不實行經濟核算的單位”。
“企業”一詞的用法有所變化。
較常見的用法指各種獨立的、營利性的組織(可以是法人,也可以不是),并可進一步分為公司和非公司企業,后者如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還有一種特殊的稱呼,是在拍賣法當中描述的,拍賣法中的“拍賣人”指的是拍賣企業,例如:世界華商拍賣人指的是世界華商拍賣有限公司,而不是指某個“人”。
辨析編輯 語音
法律定義
依照中國法律規定,公司是指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企業的所有屬性。
因此,凡公司均為企業,但企業未必都是公司。公司只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態。
企業,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的解釋為:從事生產、運輸、貿易等經濟活動的部門,如工廠、礦山、鐵路、公司等。
在2007年3月17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第一條則有這樣的描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適用本法。”
從上面的解釋和法條可以看出:首先企業是一種社會組織(也即部門,但是“部門”這個單詞有著濃重的計劃經濟色彩,顯得有些過時);其次企業從事經濟活動,也就是能夠給社會提供服務或產品;最后企業是以取得收入為目的,即以營利為目的。
公司,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的解釋為:一種工商業組織,經營產品的生產、商品的流轉或某些建設事業等。
在2005年10月27日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第二條則有這樣的描述:“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可見,通常使用“公司”這個單詞時,其含義是較為廣泛,很多時候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也被稱為公司,但是在法律條文中,公司僅僅指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若按照公司的法律意義,如下定義可能更合適一些: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從事生產或服務性業務的社會組織。
事業與企業
企業單位一般是自負盈虧的生產性單位。所謂“自負盈虧”意即:自己承擔虧損與盈利的后果,有一定的自主權。企業單位分為國企和私企。國企就是屬國家所有的企業單位。私企就是屬個人所有的企業單位。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于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如學校等,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如醫院等,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英語編輯 語音
【enterprise】An enterprise is a company or business,often a small one
【漢譯】企業商業單元:可以是一家公司或者商業店鋪,常常指規模最小的商家。在中國可以指個體經營戶。
【company】A company is a business organization that makes money by selling goods or services
【漢譯】公司型經營企業:依靠經營銷售商品或服務,具有相對規模商業組織,以營利為目的。主要指銷售商。
【business】A business is an organization which produces and sells goods or which provides a service
【漢譯】大型商戶:具有規模組織,制造和銷售商品,或者提供一種商業服務。主要指制造商和銷售商。
備注:由于世界各地使用詞匯習慣差異,很多詞匯使用屬于約定俗成。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使用特點有區別。
【company】通常指大型跨國公司制造商,以制造業為主。
【business】通常指服務商或供應商,以服務業為主。
在20世紀后期,在中國大陸改革開放與現代化建設,以及信息技術領域新概念大量涌入的背景下,“企業”一詞的含義有所變化。一方面,大量非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企業”大量涌現;另一方面,在一些新概念中,其含義不限于商業或盈利性組織,這種用法主要來自對英文“enterprise"一詞的翻譯。因此,在公共媒體中出現的“企業”一詞有兩種用法。
較常見的用法企業指各種獨立的、營利性的組織(可以是法人,也可以不是),并可進一步分為公司和非公司企業,后者如合伙制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
另一種用法與組織接近,可以用來泛指公司、學校、社會團體乃至政府機構等。后一種用法主要出現在信息技術應用領域的一些專有名詞中,例如企業應用(enterprise applications)、企業計算(enterprise computing)、企業集成(enterprise integration)、企業工程(enterprise engineering)、企業架構(enterprise architecture)、企業建模(enterprise modeling)等等。
簡史編輯 語音
發展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企業形式也得到不斷的發展與完善。企業的演進主要經歷三個階段
1、工場手工業時期
這是指從封建社會的家庭手工業到資本主義初期的工場手工業時期。16世紀至17世紀,一些西方國家的封建社會制度向資本主義制度轉變,資本主義原始積累加快,大規模地剝奪農民的土地,使家庭手工業急劇瓦解,開始向資本主義工場制轉變。工場手工業是企業的雛形。
2、工廠制時期
18世紀,西方各國相繼開展了工業革命,大機器的普遍采用,為工廠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礎。1771年,英國人理查德·阿克賴特(Richard Arkwright1732—1792)在克隆福特創立了第一家棉紗工廠。19世紀三四十年代工廠制度在英、德等國家普遍建立。工廠制的主要特性是:實行大規模的集中勞動;采用大機器提高效率生產;實行雇用工人制度;勞動分工深化,生產走向社會化。
3、現代企業時期
19世紀末20世紀初,隨著自由資本主義向壟斷資本主義過渡,工廠自身發生了復雜而又深刻的變化;不斷采用新技術,使生產迅速發展;生產規模不斷擴大,競爭加劇,產生了大規模的壟斷企業;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離,形成職業化的管理階層;普遍建立了科學的管理制度,形成了一系列科學管理理論,從而使企業走向成熟,成為現代企業。
分類
(一)以投資人的出資方式和責任形式分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公司制企業。公司制企業又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投資者的地區不同分為:內資企業、外資企業和港、澳、臺商投資企業。
(三)按所有制結構可分為: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和私營企業和外資。
(四)按股東對公司所負責不同分為: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五)按信用等級可分為:人合公司、資合公司、人合兼資合公司。
(六)按公司地位類型可分為:母公司、子公司。
(七)按規模可分為:特大型企業、大型企業、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八)按經濟部門可分為:農業企業、工業企業和服務企業等等。
(九)按企業健康程度可分為:相對比較健康的隨機應變型企業、軍隊型企業、韌力調節型企業,和相對不健康的消極進取型企業、時停時進型企業、過度膨脹型企業、過度管理型企業。
性質
1937年,美國經濟學家科斯(R.H.Coase)發表的《企業的本質》一文,被認為是對這一問題進行探討的開端。
在此之前,關于企業本身的性質是什么,是一個被傳統的微觀經濟學理論忽略的問題。在傳統的微觀經濟學理論中,是廠商的生產過程看成一個“黑匣子”,即企業被抽象成一個由投入到產出的追求利潤最大化的“黑匣子”。
關于企業性質問題。西方經濟學家具有不同觀點.相互之間也存在一些爭論。一部分西方經濟學家主要是從科斯所強調的交易成本的角度來分析企業的性質的。
企業場景
企業場景
任何交易都可以看成是交易雙方所達成的一項契約。所謂交易成本可以看成是圍繞交易契約所產生的成本。根據科斯等人的觀點,一類交易成本產生于簽約時交易雙方面臨的偶然因素所帶來的損失。這些偶然因素或者是由于事先不可能被預見到而未寫進契約,或者雖然能被預見到,但由于因素太多而無法寫進契約。另一類交易成本是簽訂契約,以及監督和執行契約所花費的成本。
一些西方經濟學家認為,企業作為生產的一種組織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是對市場的一種替代。可以設想兩種極端的情況。在一種極端的情況下,每一種生產都由一個單獨的個人來完成,如一個人制造一輛汽車。這樣,這個人就要和很多的中間產品的供應商進行交易,而且,還要和自己的產品的需求者進行交易。在這種情況下,所有的交易都通過市場在很多的個人之間進行。在另一種極端的情況下,經濟中所有的生產都在一個龐大的企業內部進行,如完整的汽車在這個企業內部被生產出來,不需要通過市場進行任何的中間產品的交易。由此可見,同一筆交易,既可以通過市場的組織形式來進行,也可以通過企業的組織形式來進行。企業之所以存在,或者說,企業和市場之所以同時并存,是因為有的交易在企業內部進行成本更小,而有的交易在市場進行成本更小。
就在市場上購買中間產品而言,由于大量的廠商一般都從少數幾個供應商那里買貨,這就有利于這幾個供應商實現生產上的規模經濟和降低成本。而且,中間產品供應者之間的市場競爭壓力,也迫使供應商努力降低生產成本。此外,當少數幾個供應商面對眾多的中間產品的需求者時,這幾個供應商可以避免由于銷路有限而造成的需求不穩定所可能帶來的損失,從而在總體上保持一個穩定的銷售額。
首先,廠商在市場上購買中間產品是需要花費交易成本的,它包括企業在尋找合適的供應商、簽訂合同及監督合同執行等方面的費用。如果廠商能夠在企業內部自己生產一部分中間產品,就可以消除或降低一部分交易成本,而且,還可以更好地保證產品的質量。其次,如果某廠商所需要的是某一特殊類型的專門化設備,而供應商一般不會愿意在只有一個買主的產品上進行專門化的投資和生產,因為,這種專有化投資的風險比較大。因此,需要該專門化設備的廠商就需要在企業內部解決專門化設備的問題。最后,廠商雇用一些具有專門技能的雇員,如專門的產品設計、成本管理和質量控制等人員,并與他們建立長期的契約關系。這種辦法要比從其他廠商那里購買相應的服務更為有利,從而也消除或降低了相應的交易成本。
西方經濟學家進一步指出,導致交易成本在市場和企業這兩個組織之間不相同的主要因素在于信息的不完全性。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性.契約的任何一方都會努力去設法收集和獲取自己所沒掌握的信息,去監督對方的行為,并設法在事先約束和在事后懲罰對方的違約行為等等。所有這些做法,都會產生交易成本。由于這些做法在市場和企業中會各自采取不同的形式,所以,相應的交易成本也就不相同了,特別是,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在市場交易過程中,以上這些做法所導致的交易成本往往是很高的。因此,通過企業這一組織形式,可以使一部分市場交易內部化,從而消除或降低一部分市場交易所產生的高的交易成本。
盡管企業的內部交易會消除或降低一部分市場交易成本,但是,與此同時也帶來了企業所特有的交易成本。導致企業這一缺陷的主要原因也同樣在于信息的不完全性。具體地說,首先,企業內部存在著各種契約關系,其中包括企業與勞動者的契約關系、企業與管理者的契約關系等。企業要對其所雇用的工人、產品推銷員,直至經理等各類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同時還要誘導他們為企業努力工作。所以,企業在簽訂契約,以及在監督和激勵方面要花費成本。其次,一方面,企業決策者往往要從下級獲取信息,另一方面,企業上層的決策信息又要通過向下級傳遞而得到實現。這兩個不同方向的信息傳遞,都會因企業規模擴大所帶來的隸屬層次的增多而被扭曲,從而導致企業效率的損失。再次,企業的下級往往出于利己的動機向上級隱瞞或傳遞錯誤的信息,以使上級作出有利于下級的決策。或者,下級對上級的決策僅傳遞或執行對自己有利的部分。這些都將導致企業效率的損失。由此可見,企業的擴張是有限制的。根據科斯的理論,企業的規模應該擴張到這樣一點,即在這一點上再多增加一次內部交易所花費的成本與通過市場進行交易所花費的成本相等。
法規編輯 語音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四) [2] 
關于律師擔任企業法律顧問的若干規定
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非公司企業法人對外投資比例問題的答復
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2006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