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劉某和老公李某都是在企業任職重要職位。說起倆人當初認識,還是因為雙方公司的合作,倆人又都是單身加上交流頻繁,逐步發展成為了情侶關系,相處了幾年都合心意,最后步入婚姻殿堂,結婚的這些年,夫妻倆感情方面也一直很恩愛,很少有吵架, 平時夫妻倆也都會出去應酬,不過還是老公李某的應酬會多一些,劉某只是偶爾的會應酬。因為應酬老公很多時候都會很晚才回家,盡管如此,劉某還是比較理解老公,畢竟都是為了工作和家庭,也確實沒辦法,有時甚至感覺老公過于辛苦,還會安慰他。 但是一段時間李某總說忙,有時甚至不回家,說在單位住了。這讓劉某感覺到疑惑,因為盡管工作在忙,應酬再多也不至于不回家,一次老公又說在單位住,她去單位找門衛卻說他早已離開,給老公打電話,又是一個女孩接的,這讓她覺得事情不簡單,為了了解真相,沒辦法她就聯系了秦凱探長幫忙查證,經過幾天調查就給了她回復,原來她老公和新來的同事有出軌行為。 清楚了具體情況后,讓她比較憤怒,于是便拿了證據和老公攤牌,因為證據在老公便承認了自己的所做所為,但是并沒有認錯的態度,而是表示出可以和她協議離婚,平分夫妻財產,這樣的態度和條件讓劉某無法接受,沒辦法她就帶著證據咨詢的律師后選擇訴訟離婚,因為證據最終判定她是無過錯方,因此劉某分得了更多的夫妻財產。